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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规范医生书写,保障医疗质量

来源:致毓参考网

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是为规范医生书写病历,保障医疗质量而制定的。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和规范。那么,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呢?

1.基本情况

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信息。同时还要填写就诊时间、门诊号或住院号、地址等。

2.主诉

主诉是患者自述症状和病情的简单陈述,记录主诉应合理简洁,描述要明确准确,避免语言模糊,不可用缩略词代替完整词语。

3.既往史

既往史是指患者曾经有过的某种病史、疾病史、体格检查所见等。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病史、家族病史、疫苗接种史等。其中疾病名称必须书写完整,如有缩写,必须附注全称,并依次注明诊治时间、地点、疗效、医生的姓名和单位。

4.诊断

诊断应准确明确,通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多种方法,确定病因和病情。诊断内容应包括疾病名称、分型、分期、部位、病因等方面,避免用模糊、不具体的词语表达,确保顺序合理。同时,要遵循分类编码规则,如ICD-10、CID等。

5.治疗和处方

记录医生根据临床表现,病情及确定的诊断,作出的诊疗计划、治疗方法和医嘱内容。处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次数等,严格执行门诊、住院处方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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