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税务局公布了最新的发票管理政策变更,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并取消纸质普通发票。同时将完善税控设备管理、发票领购及查询等发票管理流程,加大发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据悉,电子发票可分为空白电子发票和销售方开具电子发票两种形式。其中,空白电子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领购、管理、分配和注销,销售方开具电子发票则需在税务机关备案。此外,电子发票的接收、传输、存储、验真及开票等环节均需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发票。
因此,在内蒙古区域进行交易的纳税人必须及时升级税控系统并进行发票管理的相应调整,否则可能会面临发票不正确导致的税收风险以及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惩罚。
总体来看,新政策的出台能够减轻纳税人的财务成本并提高发票管理的安全性,同时也推进了电子化发票的普及应用,具有深远的推广意义,但是纳税人在遵守发票管理政策的同时也要加强相关法规的学习,谨慎合规进行相关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