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市城市管理局出台文件,规范市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从源头上管理市区广告市场。该文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公共道路、桥梁、过街天桥、立交桥、地下通道、隧道、小广场、桥梁、过街天桥、立交桥、地下通道等市政工程设施,除经过批准设立的“城市信息文化设施”以外,禁止设立广告牌匾。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文件是为了规范衢州市区户外广告市场,维护良好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广告牌匾对城市形象影响较大,未经审批设置的广告牌匾不仅占用市政资源,破坏城市景观,更容易给市民带来观感上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