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的定义详见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寻衅滋事是指有意行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引起不必要的群众性事件的行为。
按照刑法的规定,如果某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以上的寻衅滋事行为,而且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其犯罪性质是很严重的。那么他就应该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处罚方式。
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其行为数额较小,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则属于轻微的寻衅滋事行为,这时就可以被判处15日以下的拘留、警告、罚款等处罚。但是如果其行为数额较大,或者犯罪情节比较严重,则构成比较严重的寻衅滋事行为,这时就可以被判处二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处罚。
依据以上的刑法规定,对于任何一个国民而言,无论你是在哪个地方,只要你不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就可以避免被寻衅滋事罪定罪,无惧刑事处罚。